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启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园区推荐评定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分配安排,本市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区、园区名额分别为示范城区2个、试点城区3个、示范园区1个、试点园区2个。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