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许可:专利许可即专利权人依专利许可合同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双方合作共同扩大产品市场。专利许可一般涉及目标专利的检索和评价分析、合同谈判以及向国知局进行备案。从专利许可方的角度,专利许可可以在持有专利权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转化,同时保持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从专利被许可方的角度,专利许可可以帮助其消除侵权风险,迅速打开市场。
2、专利转让:专利转让即权利人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权利最终归受让方所有。通过专利转让,转让方可以减少专利权维护成本,促进专利经济效益转化;受让方可以在付出对价的基础上,降低研发风险和研发成本,迅速积累竞争优势,避免侵权风险。
3、两者区别: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
而专利许可使用只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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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认定引进专利并实施进入产品的企业,按上年度相关专利产品销售收入金额的3%给予资助,每一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实施专利许可转让资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认定对外进行专利许可、转让的,按照实际许可、转让费用的3%进行资助,每一申请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